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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过她的人,都非常喜欢她,因为她安静而略显忧郁,对人总是抱以适度的微笑。单位里没有人知道她离过婚,她用顽强的敬业精神来对待工作,并把工作当作感情的甲育,把真正的自我深深隐藏在失败感情的背后。 直到有一天,一个小女人找到单位,大家才知道,两年多来,她一直和一位比她小不少岁的已婚男青年保持着性的关系。男青年是个并不能算作成功的艺人,妻子在外地工作,他独自一人生活窘迫,几乎一切都由她为他开销。事情发生后,男青年和他的小女人不知去向,她却不得不再换一份工作,重新去走一段破裂的情感之路。 与这位女性有着相同或近似行为与想法的人,自然也不会少。一位从事编辑工作的离异者,对其离婚后的生活方式曾作过如下的陈述: “我好不容易从痛苦的婚姻中走出来,干吗又急着往里跳呢?我也明白,像我们这种人到中年且还是离了婚的人,要找到彼此相爱又能结婚的人,实在太难了。可因为找不到爱情,不能建立婚姻,我们就应该孤独吗?我们是不是可以试着寻找一种温情,一种并非欺骗的慰藉呢?” 显而易见,这里的“温情”、“慰藉”,当然就是指填充离婚者婚姻空白的一段情感,可这种填补又有多少真情和信任可言呢? 在我国,离婚的一个重要法律依据是,夫妇感情的确已破裂。许多夫妇之所以要走出婚姻,一个重要的理由,也就是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了爱情,起码也是没了爱的感觉和爱的回应。 那么,一旦跳出“死水一潭”的婚姻,是不是就可以立即休浴在爱情的“活水源头”之中呢?恐怕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这种幸运。 有这样一位女人,她因不满足平淡的婚姻生活,抛弃了曾执着追求过自己的丈夫,口口声声要为自己的感情生活染上浪漫的色彩。 她与丈夫离婚后,在一次周末舞会上,她结识了一位大学毕业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男子,她为该男子的气质、风度所折服,觉得他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“白马王子”。那位男子起初也被她的仪表所打动,然而不久便和她断绝了来往。 她细细一打听原因,才知道,原来是那位男子打听到了她的底细,而他最讨厌的又恰恰就是像她那种朝秦暮楚、见异思迁的人。用他的话说就是,她既然能如此对待他的丈夫,以后自然也会同样地对待我,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爱! 上文中这位女士遇到的尴尬其实也是大多数离婚者再次碰到的“择偶尴尬”一一即她感兴趣的人对她无情,而对她有兴趣的人她又“感冒”,从而错过了下一个又下一个的婚姻。
一方面,离婚女人已“过时”,因为年龄相当的男子都已结婚,再加上社会上还有那么多的未婚大龄女,所以她们寻觅如意伴侣的机会和范围就更小了。 另一方面,离婚女人容易因为以往的不幸使自己不是过分谨慎就是矫枉过正,导致刚刚从一个婚姻误区爬出,又钻入了另一个误区。 此外,还有令离婚女人最为尴尬的一方面,即她们看上的男人,要么是对她们根本没有兴趣,要么就是只把她们当作补偿其婚姻不美满的“情人”,而对她们感兴趣的男人,又往往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的人,或者不怎么优秀的人。 凡此种种,都让离异女人感到离婚前未曾料到的情路的艰难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