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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不离家,最后的幻想也破灭了 2005年年初,他丢下我和孩子,搬到了情人家里,一连半年没有回家。我想来想去,终于鼓起勇气与他协议离婚。双方约定,离婚后,我和儿子住在原有的房子里。 离婚后不到两个月,我就下岗了。我试图向亲友寻求帮助,但亲友们大多经济状况也不好,除了安慰我,也帮不上我什么。这时,疼爱我的母亲已经去世,父亲连家门都不让我进,说我命硬,看见我就倒霉。 就在这个时候,他找到了我,请求我看在儿子的分上,与他复婚。几次声泪俱下的恳求之后,我动心了。我只希望能够带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,至于别的,我不再奢求。就这样,他又搬回家中,并对我承诺,等我的怒气消了,就与我复婚。 之后的半年他的行径虽无以前招摇,但也行踪飘忽,经常不回“家”。2006年上半年,他突然对我说,你在家好好照顾孩子吧,我出去打工,挣到钱后就给你们母子寄回来。我询问他打工地点,他顾左右而言他,说要多去几个城市看看,找到工作后再和我联系。 就这样,他杳无音信地消失了半年。这个时候,他们单位要房改,我们一直居住的50平方米的房子也在其中。交房款时,我找出存折,发现里面存的两万元钱只剩下了一元钱。这笔存款是这些年来我和他的共同积蓄,离婚时,因没有办理财产分割手续,这笔钱一直放着没动。我们的经济并不宽裕,两万元几乎就是全部的储蓄,而他竟然在“外出打工”时,悄无声息地取走了这笔保命钱。 我已近中年,以后肯定没有能力再购买房子,而若不在房改时将房子买下,我和儿子就要流浪街头。我只有想方设法地四处筹钱。 正当我心急如焚之际,他回来了。我并没有奢望他能够像承诺的那样带回打工的工资,只要把两万元钱拿回来就能解燃眉之急。可我没有想到的是,他带回来的是一个惊人的消息:他又结婚了,钱也花光了。 他说“新婚”太太非常厉害,家里的经济大权牢牢被她掌握,他手里根本没钱。我听后几乎站立不稳,买房的钱虽然借了一些,但还差1万多元,本以为他会把两万元拿回来解燃眉之急,这下一点指望也没了。他见我急得直哭,拿出我们办离婚手续时未交上去的一份结婚证,说剩下的钱他想办法借,办房产证时拿着这个作废的“结婚证”去,这样我们就是房产的共有人。见我心存怀疑,他信誓旦旦保证,一旦新房子买到手后,立刻与现在的妻子离婚,与我复婚。 2007年9月10日,正当我和儿子搬进刚装修好的新房,幻想着今后的美好生活时,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,喝令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儿子搬出住所。我心生疑窦,跑到房管局一查,才知道他已经把这个房子卖了出去。为了办理出售手续,他居然替我炮制了一份假的“房屋出售委托书”。 我又气又怒,质问他为什么这样做,他振振有辞地告诉我,卖房子的主意,是他太太出的,他太太认为,房子是他们家的共有财产,也有她一份。为了买房子,我花光了积蓄,还背上了3万元的债务,没想到还没住上几天,就要被赶出去。绝望之极,我知道自己必须坚强起来,为了儿子,不能再这样心存幻想了。 理清思绪,我决定带着儿子离开。女人的名字不是懦弱和依赖,由于自己总把幸福寄托在别人身上,白白浪费了美好的青春。要想活得像个人,首先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。我打算放弃那套房子,重新给儿子建筑一个温暖的小窝,这个小窝即使是租来的10平方米小房。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告诉我,由于他在卖房子时有明显的欺诈行为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,帮我要回应得的财产。我没有起诉,因为这一切对我并不重要了。 记者手记: 任何幸福的婚姻都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,而郝女士的婚姻却是建立在依赖对方的基础上。从一开始,郝女士对她的婚姻就怀有“委屈自己,成全婚姻”的态度,虽然不断地妥协与让步,但换取的却是阴谋和伤害。每个人都希望婚姻天长地久,事实上,现实生活中的侵蚀常常使它出现裂痕和残缺,当面对破碎的婚姻,大多女人选择委曲求全地忍耐,等待浪子回头。郝女士虽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,却让她从幻梦中走进现实,重新鼓起勇气和力量正视生活的难题。 |
